违反账户管理规定等 长春农商行被央行长春中心
6月20日消息,中国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,长春农商行被央行长春中心支行警告并罚款77.87万元。
该行主要涉及以下五项违法行为:
1.虚报、瞒报金融统计资料;
2.违反账户管理规定;
3.违反信用信息采集、提供、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;
4.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;
5.未按要求使用格式条款。
另外,该行三名高管因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,被监管处以不同金额的罚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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